15日中午12点20分,汉口中山大道前进五路路口。两名年轻人手举广告牌,牌上写着“自助烧烤,75元/位”,旁边还有两个女孩子拿着一沓厚厚传单。举牌和发传单的是附近一家烧烤店的服务员。陪女友逛街的徐先生对这种“人体广告”很反感,常被硬塞传单,还大声吆喝。更有居民认为这占道,影响市容,是另类“牛皮癣”。该不该管?由谁来管?
“目前没有专门的法规条文约束街头‘人体广告’。”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兰传良说,举牌的多是商家自己的员工,多出现在美容店、手机店和火锅店附近。
兰处长说,根据《武汉市容环卫管理条例》,界定是否为户外广告有3个标准:发布者、发布载体和发布内容,其中发布载体为实物或户外设施,而这是以人体为载体,不在规范之列。
市城管局一名负责人坦陈,如何规范确实是个新问题,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。如把十几个人举牌游动界定为游行,那就该公安部门管;如果举牌的人大声吆喝产生噪音,就该环保部门管;如果涉嫌占道、影响市容,城管负责;如果举牌子的是街头流浪、乞讨人员,归民政部门管。此外,工商部门也有责任审查、监管牌子上的内容。
有专家分析,一些商家正是看中了监管漏洞,才在街上大行其道。与传统的户外广告相比,还能节省场地费。
不过,在广西南宁等地,工商部门曾果断叫停未经报批的“人体广告”。武汉的一些基层执法队员在实际操作中,也经常口头劝导和教育。江汉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执法大队的一名中队长说,一般会先通知公安部门,看是否是游行、集会。如果是纯商业性的活动或者个人在胸前挂个牌子进行征婚等,会派人上前劝导,劝其离开。
国外发传单 警察会劝阻
“人体广告”起源英国,是现代“眼球经济”的产物。
在芬兰的中国留学生小闵说,在芬兰,街头的人体广告并不多,只有个别的行为艺术者,在头顶或脸上涂一些颜料之类的商标图案,警察一般不会去干涉,但聚集在闹市区散发传单的,警察会上去劝阻。
来自韩国、现在华中科技大学读研的留学生金云美说,在韩国没看到过,到中国后才看到。此外,在俄罗斯,个人的文身广告、脸谱广告,会被认为是私人行为,无人干涉,但集会、游行式的举牌广告宣传,会被警察劝阻。